|
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: 1.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加盖公司公章); 2.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加盖公司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; 3.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; 4.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副本。 注: 1.依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公司依据人民法院的有关判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。 2.《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可以到本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。 3.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公司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 上一篇营业执照遗失公告范本下一篇内资有限公司其他事务登记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