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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集团备案登记 企业集团章程备案提交材料规范: 1.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 2.母公司签署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,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; 3.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母公司盖章); 4.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复印件。 注: 1.依照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设立的企业集团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。 2.《企业集团章程备案申请书》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可以到本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。 3.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母公司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。 |